福州打工女子上班途中摔倒身亡 家属索赔15万遭拒
2014-12-20 10:03: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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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福州闽侯一女子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摔倒,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医治多日,昨日还是不幸身亡。家属要求公司赔偿15万元遭拒。福建康力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方面表示,由于女子是自己摔倒致亡,不会接受家属15万元的赔偿要求,但出于人道主义,会给家属一些钱作为丧葬费。 骑车上班 女子撞路牙身亡 据死者吴群的丈夫王维明说,他来自四川,36岁的妻子吴群是湖北人,在福建康力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上班。12月13日晚,吴群从闽侯上街的出租房骑电动车去上班。7点10分,她骑到公司门口附近,电动车转弯时撞上了路牙,导致电动车翻倒,人摔倒受伤。据公司保安室工作人员介绍,一名路人见到,通知他们后,公司将吴群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后转至福州空军医院。 王维明说,凑到的2万元治疗费很快用完,由于凑不到更多钱,15日,他只好到公司堵大门,公司托保安给了他2000元,后又委托公司代表给他们送去1万元。17日,家属又找到公司,要求公司负责后期医疗费和丧葬费。18日,这名代表在医院承诺会给家属2万元当作丧葬费。昨日下午5点10分许,吴群因抢救无效身亡。 公司说出于人道会给一些钱 根据王维明提供多次和他接触的公司代表的电话号码,记者随后致电该代表,这位自称姓钟的先生说,吴群是自己在路上不小心摔倒导致身亡的,并不属于工伤,公司不会接受家属15万元的赔偿要求。 “公司送她去医院抢救,也出了一些钱,出于人道主义,公司还会给家属一些钱用于丧葬费等。”钟先生说,家属的赔偿要求属于“强迫”,公司没有义务赔偿。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表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佘律师表示,由于吴群是自己造成事故导致身亡的,并不属于工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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