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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冠楼顶违法广告牌“五拆六立” 突显执法尴尬

2014-12-18 09:40:25 赵铮艳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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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冠楼顶违法广告牌“五拆六立” 突显执法尴尬

福州新闻网12月18日讯 二环路长冠大厦楼顶的违法广告牌一年多来已被拆除了5次,没想到当事人又第6次立起广告牌。昨日,福州市市容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又一次发出《拆除违法广告设施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19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广告牌。

记者调查发现,这面违法广告牌如此“顽固”,折射出目前的执法尴尬。对此,相关人士建议,加快建立信用通行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制约。

【现场】

违法广告牌屡拆屡立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只见长冠大厦顶楼搭建了铁皮墙,一面大型啤酒广告依附着铁皮墙沿街而立,长30多米,宽约3米。

市容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处产权属于鼓楼区五凤街道泉塘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将广告位租给福州伯乐传媒有限公司,投放不同内容的广告。从去年至今,此事已被人在“福州便民呼叫中心12345”上投诉了10多次,最近一次投诉是在本月15日。执法人员眼见违法广告牌被拆过5次,没想到又“复活”了。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泉塘经济合作社。“广告公司跟我们说他们的广告是经过审批的,我们才租广告位给他们,若知道是违法广告,我们也不会让他们这么干,毕竟村里不依赖这处广告位的租金啊。”合作社有关负责人说,他将让伯乐公司的人尽快把违法广告拆除。

“每次责令他们拆除时,都答应得很爽快,可是拆后不久又继续立起违法广告,我们也只能一趟一趟地来交涉。”执法人员无奈地说,如果19日前当事人不自行拆除违法广告,他们又要强制拆除。

【尴尬】

审批、执法分属两部门

拆除程序耗时

一面违法广告牌为何如此顽固地存在呢?记者了解到,广告牌拆了又立,再拆再立的现象并不是个例。目前,设立户外广告须经市建委灯管办审批。福州街头各类广告牌林立,表面上无法得知哪些经过审批,哪些是违法设置的。所以,现实执法情况是,市灯管办通过日常巡查发现市区道路沿线的违法户外广告,不定期将名单通报给市容执法部门。

“灯管办发来的函,会明确告知违法广告所在的具体位置以及广告内容,我们到现场查看,如果情况与函件一致,就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广告,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我们就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市容执法人员说,如果一处违法广告牌被拆后不久又立了起来,他们也只能等市灯管办发现后再次发函,然后按程序处理。

还有一种尴尬的情况是,户外广告有时是短期的,甚至计日收费的。如果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被通报的广告位置的广告内容变了,他们又要按程序让市灯管办重新确认核实,这样一来二去,有时要耗费颇长时间。

【算账】

违法成本不高

拆除成本不菲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对于屡拆屡立违法广告牌的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拆除广告牌,本来当事人就会有抵触心理,尤其LED广告牌造价不菲,执法时更容易遇到阻力。如果再加以处罚,现场矛盾可能会激化。”执法人员说,哪怕对当事人处以每面违法广告牌1000元的罚款,违法成本也不算高。

今年8月份,福州市市容管理局违法户外广告拆除工程项目成功招投标,目前由一支专业的技术力量队伍负责福州四城区违法广告牌的强制拆除。然而,执法部门动用拆除队拆除广告牌的成本颇高。

记者电话咨询了该拆除队的有关人士。据介绍,队伍出动拆除位于高处的违法广告牌,需调动一辆吊机,工人多则14人,少则七八人。吊机按起重吨数一天收取两三千元不等,普通工人每人每天工钱200多元,专业技术人员则要350元。如果出动风险性高的“蜘蛛人”,则要700元。再加上气割等专业设备以及车辆的交通成本费用,这样算下来拆除一天的执法成本要大几千元。

【建议】

建立信用通行制

实施联合惩戒

对于福州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所遭遇的尴尬,有关人士表示,要加大擅自设置广告牌的违法成本,除了加重罚款之外,还应追究违法者的责任,限制其参与户外广告招拍挂活动甚至取消广告经营资格,这样违法广告“复活”行为就不会无所顾忌。

福建金瓯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建议,福州要加快建立信用通行制度,实现政府部门与有关机构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同时通过联合惩戒对失信行为协同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他山之石

南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广西南宁10月1日起实施《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该办法最大的亮点就在于“联合惩戒”,即企业或个人一旦因为失信行为进入联合惩戒黑名单,无论是在哪个行业所犯的失信行为,都会受到南宁市教育、环保、工商、城管、食药、安监、公安交警等14个部门的联合惩戒,体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失信者进行有效制约。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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