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受损维修费不菲 未投涉水险保险公司拒赔
2014-12-17 10:19:1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保险合同条款 或有文义冲突 据了解,福州单独投保涉水损失险的车主并不多。如果车主仅投保车损险而未单独购买涉水损失险,因暴雨导致车辆泡水或涉水熄火,引起的发动机损坏,各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拒赔。很多车主质疑保险公司的此类霸王规定,由此引发了不少诉讼。 从福州、莆田、北京等地法院此前的判决结果看,法院大多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条款中,因暴雨致车辆损坏应当赔偿的条款,与暴雨情况下的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的免责条款,发生了文义上的冲突,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因此保险公司大多败诉。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
相关阅读:
- [ 12-16]泉州电梯面临“老龄化”问题 故障频发维修费贵
- [ 12-15]二手面包车撞上700万劳斯莱斯 维修费或达四五十万
- [ 12-13]面包车“吻”上劳斯莱斯 豪车维修费或高达70万元
- [ 12-13]面包车撞劳斯莱斯致其车门变形 维修费或达几十万
- [ 12-13]面包车追尾劳斯莱斯 责任尚未认定维修费或要四五十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