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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私设斑马线还未清除 山寨指路牌又现三环

2014-12-16 08:46: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惠浦门诊部的广告牌

私设“指示牌” 属非法

今年10月份,海都报连续曝光莆田商家设山寨路牌绕晕车主后,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涵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一同前往涵江等一带,对违规的“山寨指示牌”进行拆除,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架设广告牌的广告公司处以2000元罚款。

根据《交通法》等法规,交通标识上不能出现任何带有广告性质的内容,相关单位更不能私自制作并悬挂。如果想要设置路牌,可向市交管局申请,且必须符合《交通道路设施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如果获批,则由交管部门制作指路牌并悬挂。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道路两侧设置广告牌,如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妨碍安全视距的,将责令其整改拆除;拒不执行的,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强制拆除。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规定中表明,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识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因此,开发商私自涂改指路牌,类似利用交通指示牌在户外做广告的做法是非法的。

法律普及

私设斑马线、路牌,违反了《道交法》关于交通标识要由有权部门按统一规格设置的规定;对于部门责令整改,而没有及时整改的商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强制拆除违规路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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