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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受邻居违建12层楼影响 连江一居民三层楼房现多处裂缝

2014-12-14 06:50:0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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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家住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上中路的张先生拨打东南快报新闻热线968977,反映其自家三层住房内地板、墙壁、楼梯出现了多处裂缝。张先生说,原来他家房子好好的,自从隔壁邻居赵先生所盖的集资住宅楼违章加层到12层高后,他家房子裂缝越来越大。

张先生说,几年来,他家卧室、厨房的墙壁裂痕有的甚至粗如小拇指。邻居家的一幢12层高的集资大楼正好与他家住房邻墙。张先生怀疑裂缝与这集资大楼有关。

张先生说,他家的住房盖于70年代初期,一直没见过裂缝。而邻居赵先生家于2007年旧房改建后违章建了12层高的集资住宅楼,分割成30多套“小产权房”出售或转租。他家开始有裂缝。张先生认为,是邻居的楼违章搭盖导致他家地基下陷。

对于张先生的说法,由于赵先生出国在外,记者暂时无法求证。另据琯头镇上坪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集资大楼确是2007年左右翻建的,当时张家出现裂缝时,赵家曾出面和张先生成功调解过一次。至于目前问题该如何解决,该工作人员建议双方通过司法渠道。

昨日,连江县国土资源局琯头国土所林启栋所长向东南快报记者证实,经他们多方查询,赵先生的老房子是1983年盖的,2007年赵先生伙同其他人集资翻建,但当时未向连江县国土局和住建局报批手续,明显属违建行为。对于张先生家出现墙体开裂、地基下陷等问题,建议先委托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等级鉴定,然后找政府部门进行申诉调解和依法赔偿。同时,对于该集资大楼违建和私自售卖行为,国土和建设部门将依法介入调查。

针对此事,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扫除妨碍,赔偿损失。张先生通过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鉴定后,如能确认他家的房屋损害由邻居赵家违章建设引起,对方应赔偿张家的损失。

东快记者李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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