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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庭人均收入不足低保两倍 可申请法律援助

2014-12-11 07:21:37 许才芳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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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机构限期指派专人承办

根据法律援助事项的不同,《条例》区分了几种情形确定受理法律援助的机构。

《条例》规定,属于民事、行政案件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刑事案件的,向承办案件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劳动仲裁、公证的,向有权处理的劳动仲裁机构、公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向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而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于依法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民事、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指派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承办。对于依法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指派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承办。

另外,有受援人以欺骗、隐瞒事实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隐瞒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情况,不协助、不配合法律援助人员,使法律援助工作难以继续开展的等情形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对其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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