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洪湾南路被纳入奥体中心道路改造项目 安全设施本周将完善

2014-12-11 07:10:12 王一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快记者王一

自2004年开始通车的洪湾南路,贯通浦上大道和福州三环高速,车流量日益增加,可道路安全的管理却一直处于“真空”状态。今年12月2日一名小学生被撞后,洪湾南路存在的安全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目前,被撞小学生小军(化名)已经睁开双眼,但仍没有知觉,听到父母的呼唤只会动动手指作为回应。据其主治医生表示,孩子想要恢复知觉,至少需要再接受1个月的治疗。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相关部门得到回复,洪湾南路本周内会将道路的基本安全设施完善,该路已被纳入奥体中心道路改造项目之中,预计半年内全部改造完成。

道路权责不清

市建委市交巡警支队互盼对方“牵头”

“洪湾南路想要改造不是一时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昨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再次来到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处。对于记者提出的道路设施如何才能完善的问题,郑军处长表示:“需要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向福州市政府发出申请函,再由福州市政府将项目流转至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而后由城乡建设委员会立项后申请划拨资金。”

记者了解到,这个过程至少要花费近半年时间,中间环节如出现问题,时间会拖得更长。郑处长也对记者感叹:“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但记者从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处得到的答复却是,完善路段安全设施应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如果他们牵头来做安全改造,我们会积极配合。”

昨日下午,记者在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一位负责人处看到了一份关于洪湾路的《交通设施工程竣工交接单》,记者发现该交接单写着交接时间为2007年3月12日,工程名称和地点分别为洪湾路交通设施工程和洪湾路,验收范围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信号机等各种交通安全设施。交接接收单位处盖着福州市交巡警支队交通科研设备大队的公章。

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的这位负责人也以此向记者证明,该路段的交通设施已经移交给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记者获悉,该路段建设时共分为5个标段,验收时也一同进行相关验收。不过,记者多次走访却并未发现洪湾南路上有设立相关安全设施。作为该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

在记者向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科研设备大队验证验收单的真伪时,相关负责人在核查警方备案后明确对记者表示:“该路段并未移交到交巡警支队,洪湾路分为北路、中路和南路,其余路段都已经接收,但洪湾南路的确没有相关接收记录。”

该道路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管理?记者询问上述相关单位负责人后,均被告知:“不属于本部门管理。”

相关新闻:

福州:上学途中 10岁男童卷入出租车底(组图)

福州洪湾南路施工方经办人退休 审批手续或丢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