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15座桥梁和建筑边坡需整改 福湾路改造被通报
2014-12-11 10:43:4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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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项目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该负责人表示,对存在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项目,将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4年12月31前书面上报省厅工程建设管理处。 对华安县映山红花园一期工程高边坡工程监测数据与实际不符,个别监测点后期累计沉降量小于前期累计沉降量的弄虚作假问题,由省厅将该项目监测单位福建磐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承接国有投资房屋和市政工程监测任务。 通报批评,凯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侯绮萍、龙岩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卢蒋继、福建省振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白前程、福建龙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黄绍华、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许峥嵘、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陈旭辉、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李美芬,监理单位福建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总监黄建德、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仝西林、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王彬彬、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胡开红、南平大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蔡秀珍、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杨嗣、福建宏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总监李少玲。 相关新闻 我省严打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东快讯(记者吴静)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进行督察。 即: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由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机关负责;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对本辖区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全面排查。要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除将有群众举报的工程项目列为检查重点外,还应当将恶意欠薪的工程项目、上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中在建项目当季平均违规记分排名前30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列为检查重点。特别是,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若在本辖区内检查发现的问题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省住建厅投诉举报信箱: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网址:www.fjjs.gov.cn)设置的“厅长信箱”或“监督投诉”和省住建厅投诉举报电话:0591-87546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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