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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洪湾南路施工方经办人退休 审批手续或丢失

2014-12-09 07:01:5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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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岁小学生上学路上被的士撞“飞”》追踪 洪湾南路十年未完善交通设施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称

该路段至今没有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

□东快记者王一/文吕诚/图

昨日,被撞男孩小军(化名)情况逐步好转,已经脱离了呼吸机,但小军爸爸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交巡警初步认定小军和舅舅对事故也应负相关责任。

据了解,洪湾南路已通车近十年,但安全设施仍未设立。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了解到,交通安全设施应由施工方向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已经完工近十年,公司经办人早已退休,且施工单位因多次迁址或将审批手续丢失。

道路该怎么交给交巡警进行有效管理,如今成了难题。

初步认定 小军及舅舅横穿马路有一定责任

“孩子的情况已经稳定了一些,目前已经脱离了呼吸机。”小军的爸爸告诉记者,昨日上午,医生对小军进行了脑血管的检查,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目前,小军还在昏迷中,但让人欣慰的是,听到父母呼唤,他已经可以做出回应。

“昨日下午,交巡警的一位警官告诉我,小军和舅舅因横穿马路才致使被撞,也应对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小军的爸爸诉苦道,洪湾南路马路中的护栏开着缺口。“如果不从这里通过,送孩子上学要绕道四五公里,这并不现实。道路安全设施没有完善导致了车祸,相关部门是不是也有责任。”

建新镇政府 已提交报告给区政府协调整改路段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了解到,洪湾南路的业主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对此,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洪湾南路的建设是由福建省筑路机械厂以招投标的形式中标的,相关的项目审批也应由施工方进行逐项审批,如道路质量审批、市政审批和道路相关安全设备的审批。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工程的相关审批还未完成。

事故发生后,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也曾联系到该公司,督促其完善审批。“但由于道路已经建成十年之久,公司相关的经办人员也早已退休,施工方福建筑路机械厂因多次搬迁,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有部分遗失,所以审批存在一定难度。

记者试图联系福建省筑路机械厂,但多次拨打电话都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此外,记者了解到,昨日建新镇政府已经向仓山区人民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道路安全报告。报告中提及洪湾南路乱设摊点且道路设备并不完善,导致时常发生事故,建议区委协调整各部门关系,对洪湾南路路段及早进行整改,完善道路指示牌等安全措施。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相关报告正在审批流程之中。

此外,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知情人处了解到,洪湾南路想要健全安全设施,可以将道路当作新的项目再次招投标。具体审批流程为,市交巡警支队拿出方案并提交相关隐患告知书交由福州市政府进行审批,再由市政府流转至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最后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招投标重新对道路进行整改。

洪湾南路作为一条通车近十年,贯通浦上大道和福州三环高速,且车流量日益增加的道路,十年来无人监管的状态何时才能破解,东南快报记者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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