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创业创新人才即日起可申请租房补贴 每月最高2000元
2014-12-04 07:29:0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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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周强)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昨日消息,即日起,福州创业创新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申请成功的各层次人才每人每月最高可获得补贴2000元。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指的是在福州市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和突出工作业绩的人才。 据了解,针对福州创业创新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目前有两种解决方式:人才公寓和货币补贴。其中,人才公寓指的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专供各类人才购买的政策性限价房和政府以低价租赁的方式,专供各类人才居住的周转性住房。而货币补贴方式就包括了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其中,安家补贴专为高层次优秀人才提供,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贴或300㎡以上别墅一幢。 昨日,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发布了《2014年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具体针对的补贴对象为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认定标准》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以及经过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 第一层次指的是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高端人才;第二层次为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高级人才;第三层次为能力、业绩和贡献比较突出的骨干人才。 按照这个划分标准,对每一层次的创业创新人才也有着不同的租房补贴标准:第一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每年不超过100人;第二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每年不超过200人;第三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每年不超过300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租房补贴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视市场房屋租金的变化适时调整,调整后经福州市政府审定后于次月实施。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有意申请租房补贴的福州创业创新人才来说,还有一些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比如:本人和配偶及未婚子女在福州市(福州市五区二市五县)无房产;2013年1月1日后与福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引进人才;第三层次人才必须已在福州市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应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有意者可按照相关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公示后,租房补贴将按季度直接划入申请人个人账户。具体事项可登录www.fzrsrc.com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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