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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不按期开竣工将遭罚 收地价万分之三违约金

2014-12-03 09:45:16 程仁山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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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制租赁农用地

有服务对象问:我家的土地要用于高速路的绿化。我不想出租,村里又要强制租用。这种情况我不同意,可以吗?如果强制,我们要采取什么措施?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仲说,城市规划区外和道路两侧属于农用地的,以租赁和转包的形式取得的,那必须和农民协商,征得同意,并且合理补偿。如果农用地所有人不同意,可不出租。若强制租赁,国土部门和政府都可予以制止。国土部门的举报电话是:12336和83327512。

楼盘不按期开竣工将遭处罚

有服务对象问,有楼盘一两年就盖好了,可有的楼盘三四年,甚至五六年都没有盖好,这样的情况国土资源局如何处理?

聂晓梅副局长回答,房地产开发根据面积、楼层数量的不同,确实存在速度有快有慢的问题。一般在土地出让时,国土部门会在合同中与开发商约定楼盘开工和竣工的期限。如果不按照开工、竣工期限完成建设,要按照合同约定,每天收取地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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