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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明年起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市民生育将更省钱

2014-12-03 06:52:0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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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在生育保险待遇方面,新政给予进一步提高,让参保人员孕婴、分娩更加省钱:

将产前检查费纳入基金支付。生育产前检查费实行包干管理,包干标准为1000元,此前为600元;

将合并症、并发症纳入基金支付。胎儿娩出14天内,住院期间出现的高血压、糖尿病、肝损伤、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等12种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本人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住院分娩费报销,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参保职工应报销额的70%。

生育津贴补助天数有新规

“新政调整了生育津贴补助标准。”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按原渠道领取工资。

与此同时,针对许多参保人员关注的生育津贴补助天数,也出台新规定:

顺产的为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在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方面,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为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为42天,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为98天;

在计划生育手术方面,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为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为3天,输卵管结扎的为30天,输精管结扎的为15天,接受输卵管复通术的为30天,接受输精管复通术的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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