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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签合同工资缩水1200元 雇主称其没有上岗

2014-12-01 10:43:54 陈贝茜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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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期间按照正常工资发,没有上岗发基本工资。”郑先生称,陈先生的基本工资是1800元,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后是1600元。郑先生否认自己曾承诺陈先生基本工资是2200元的事,也否认鄢先生短信显示的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他认为那是综合工资,由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满勤奖等组成。

“按照规定,缺勤达一定天数要扣发工资、开除。”郑先生说,9月30日到11月11日,陈先生没有到公司上班,没有任何打卡记录,公司不仅没有按照考勤管理制度扣钱还给他发放基本工资,但郑先生拒绝向记者出示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律师:员工可找劳动部门维权

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孙文锋律师认为,郑老板称2300元含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应提供相应证据。至于郑老板声称陈先生未打卡上班应当扣除绩效,孙律师认为理由并不充分,“从工作性质来看,陈先生的工作地点在工地,常理判断不存在打卡的条件。”

对于接下来陈先生应如何维权,孙律师建议,首先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调查属实,可以要求公司返还拖欠工资,公司拒不执行会被相关部门处罚。陈先生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要回被拖欠的工资。在劳动仲裁阶段,陈先生还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陈贝茜 刘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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