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施工方临时在路中放反光锥 致5车追尾

2014-11-26 08:46:40 郭丽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施工方事先未向交巡警部门报备

昨日,中铁十五局集团二公司金鸡山隧道项目部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下午,工人修剪的电线不属于金鸡山隧道项目部,不归他们管理。

陈先生说,他们是严令禁止通车路段施工的,如果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占道施工,会先向交巡警部门提出申请,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果路面要放置反光锥占道施工,会提前50米放置提示牌,告知前方要施工。

民警提醒,施工人员在车流中放反光锥时,要留足安全距离,除了确保自身安全外,还必须保证他人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