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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 饮用水质将自动检测

2014-11-25 07:59:00 张笑雪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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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 推进水资源保护

福州新闻网11月25日讯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闽江、敖江、龙江、大樟溪、梅溪、起步溪等重要流域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全市要在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

意见要求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河段长负责制,跨行政区域河流由上一级政府领导担任河长。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大樟溪(福州段)由市领导担任河段长;龙江、梅溪、起步溪由县(市)领导担任河段长;流域内县(市)区、乡(镇)政府领导担任河段长;其他流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乡(镇)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并向社会公布。河长、河段长将负责牵头推进所辖流域的保护管理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意见还提出推进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建设。

(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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