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最勤劳环卫工被撞续 12月1日起"车窗抛物"被拍将记2分

2014-11-25 07:37:5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2月1日起,车窗抛物被拍将记2分

事实上,对于“车窗抛物”造成的危害,媒体多有报道,并且不止一次的呼吁市民应养成好的习惯。本报于2012年5月曾报道《五四路每天近1500人次扔垃圾17名环卫工遇车祸》,去年8月份,本报还联合相关部门做过“免费领车载垃圾桶”的活动。

根据本报从环卫部门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仅2013年一年,福州就有20多位环卫工遭遇意外伤害,交通事故造成死伤10多起。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警方了解到,关于司机在开车行驶中,向车外抛烟头、杂物等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影响市容市貌的同时,也会给在马路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的工作带来麻烦,有些环卫工为了保证道路的清洁,甚至会冒着生命危险去进行清理。

对于此类的违法行为,民警在执勤中如果发现是司机向外抛杂物,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将会对司机进行处罚。

12月1日起,我省在探头下拍摄到的违法行为,涉嫌记分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分。而向车窗外抛杂物的行为也在该处理范围之内。如果司机出现此类违规行为被探头拍到,警方将会对其进行记2分的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