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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旧黄金收到赃物 应履行登记义务规避罪状

2014-11-24 08:28:14 欧阳进权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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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欧阳进权)近日,省内多地金店回收旧黄金后,公安找上了门,原因是有小偷将偷盗的首饰卖给了他们。不小心回收了赃物,金店要承担什么后果?记者了解到,只要履行了公安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中“登记”的义务,即金店登记出售人身份信息以及出售物品牌、型号、重量等信息,可以规避涉嫌销赃的罪状。不过按规定,善意取得赃物的,必须退还小偷卖给店家的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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