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见习记者 曾会文) 关注理由 龙岩一男子,2012年11月被发现死在鼓山大桥下,之后作为“无名尸”,停放在福州肺科医院太平间。2年后,家属接到警方通知,确认这是其亲人王德林的尸体。肺科医院太平间向家属要价15万元停尸费——远超出这家人的承受能力,王德林难以入土为安(详见昨日报道:男子遗体躺太平间2年 15万停尸费堵住回家路)。 这两年的停尸费,从最早开价20万,再到15万,经过本报曝光与远洋派出所的调解,太平间老板又把价格降到5万元。昨日,远洋派出所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将继续调解此事,太平间老板也还有下调收费的意愿。为何停尸费的弹性如此之大?停尸费标准究竟多少?一具尸体为何要冰冻保存两年?就此,海都记者昨日展开调查。 2年停尸费,从起初的20万降至5万 对于停尸费,福州肺科医院太平间一工作人员,起初说是20万元。那么,这笔费用是怎么得出来的? 在福州肺科医院太平间,记者见到了两份收费表,一份是《福州市医院太平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由该太平间的承包方福州群利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时间是1999年10月1日。其中规定冷藏费(冰柜)收费120元/天。另一份是《医院太平间服务项目收费表(附)》,同样是该公司盖章,时间是2007年5月1日,其中,冷冻防腐棺收费是200元/天;外来寄存遗体项目价格则需要面议。 “就算每天200元×730天,也没有20万啊!”死者家属十分纳闷。 福州群利殡仪服务公司负责人林群说,公司工作人员跟家属说的价格有偏差,两年的费用为近15万元。 这一价格,仍让家属无法接受。目前,福州市殡仪馆经过物价部门核定的停尸费收费标准是120元/天。也就是说,该太平间收费比殡仪馆收费标准贵80元/天。 根据《福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殡葬管理行政收费、殡葬行业经营性收费,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也就是说,肺科医院太平间收费属超标准收费。 在本报的介入与当地远洋派出所的调解下,福州群利殡仪服务公司退步了——愿意只收取5万元。照此价格,停尸费每天70元,该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这个价格,我们要亏本。” 见死者家属仍表示无法拿出这笔费用,远洋派出所民警表示,会与太平间承包方进一步沟通,以减免停尸费;同时,联系民政部门看能否申请到补助。 律师:若承包方乱收费,医院要负连带责任 20万元的停尸费砍到5万,3.2万元的殡葬费退了2.4万(详见昨日本报A03版报道)。两起殡葬中介乱收费的问题,经本报报道引起的舆论关注下和当地派出所的努力下,看似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 死者家属坦言:“如果不是你们(海都报)的持续报道和关注,事情不会这么快解决。如果没有你们帮忙,我们还真不知道该咋办。” 不少读者和网友表示,如果单靠新闻媒体、公众舆论来解决天价殡葬费、天价停尸费,这一现状本身就表明殡葬行业存在重大问题。民众需要的,是一个长效的监管机制,真正能让殡葬收费有章可循。 福州肺科医院负责管理医院太平间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王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几年前,医院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将太平间外包给福州群利服务公司经营,群利公司每月向医院支付8000多元的承包费。如果医院接到有关太平间乱收费的投诉,将会介入协调,让太平间严格按照标准收费。 法律界人士指出,医院与殡葬公司之间就太平间的业务存在承包挂靠的关系。如果作为太平间承包方的殡葬服务公司乱收费,那么医院与殡葬服务公司对死者家属的侵权,存在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医院不能以一句“太平间外包”出去,免除自身的责任。如果殡葬服务公司拒绝退还多收的费用,死者家属可以起诉医院退费。 不少网友认为,公立医院本身是社会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其医院太平间的管理,不能“一包了之”。这个特殊的行业,医院太平间存在垄断经营的性质,死者家属难有议价的可能。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将殡葬服务行业管起来,一方面弥补公办殡葬服务链的不足,另一方面建立殡葬行业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对违规乱收费的企业进行处罚,取消其经营资格。 为何过了两年 才通知家属认尸 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无名尸体的处理,公安机关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发现尸体后,警方会派员立即到现场勘验、拍照;同时还要走访周边现场的群众。这一切,都是为了调查死因。 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就会通知家属来认领尸体。如果通知不到家属来认领,警方会先将尸体冰冻保存,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内部的技术部门前来取尸体的组织作为DNA样本。之后,公安机关自行或者委托处置尸体的殡葬服务机构找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登“认尸启事”公告。公告满15天后,正常情况下,可以将尸体送至殡仪馆火化,之后骨灰放入骨灰盒寄存在殡仪馆内。 王德林的家属纳闷:“为何要冰冻尸体两年,才通知我们家属来认尸?”他们说,如果早点通知他们来,停尸费就不会这么高了。 远洋派出所民警说,当时发现王德林的尸体时,见尸体穿戴整齐、容貌端正,不像是流浪人员。他们一开始就死因进行仔细调查,排除他杀可能性后,认为这具尸体可能不是无名尸体,很可能有家属来认领,就先委托医院太平间妥善保存。正常情况下,刊登“认尸启事”公告满15天后,是可以将尸体火化。但是,他们担心尸体一旦火化,家属找上门来很可能会来闹(尸体火化后,家属来公安机关闹事的情况发生了多次)。毕竟,如果火化前有征得家属同意,家属在情感上比较容易接受。大部分人,都希望见亲人最后一面。出于谨慎处理的考虑,就先进行冰冻保存。同时,四处打听死者家属下落,但一直未找到。 该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将继续调解此事,争取在5万元停尸费的基础上再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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