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104国道部分路段明起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2014-11-21 06:47:1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马尾104国道部分路段临时交通管制示意图 东快讯(记者李欢腾通讯员榕警文/图)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交警支队获悉,因福州市马尾“阳光城山与海”建设项目将于11月22日至12月17日,每日10时至10时30分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为确保爆破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爆破施工期间,对104国道2317Km+700m至2317Km+900m路段(位于104国道马尾隧道以西约500米处)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每次管制时间约为20分钟,请途经爆破地点的市民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注意安全。 |
相关阅读:
- [ 11-20]远洋路下穿通道工程施工 福光南路一带交通管制
- [ 10-27]福州台江步行街周边昨日起交通管制
- [ 10-24]25日起洪塘大桥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禁止机动车通行
- [ 08-17]福州橘园洲大桥出城方向管制期间 车辆尽量绕行
- [ 07-18]鼓楼七条道路将成单行道 包括双抛桥一里等(图)
- [ 06-05]6月9日—12日福州部分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 [ 06-04]龙舟世界杯赛期间 濂水路等道路临时交通管制
- [ 05-22]316国道部分路段26日起交通管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