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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船私用? 疑似“公务船”载客游福建农大沙滩

2014-11-18 08:27:04 陈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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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多个部门,暂未找到所属单位

昨日,记者辗转联系多个部门,其中福州市交通局、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该船只并不属于我们监管,不清楚船只出处。”

据一知情人士透露,根据船上“闽福州工作船51”字样,这艘船或属于福建省航道局闽江分局。但截至昨晚6时记者发稿,该部门电话仍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福建省航道局福州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有没有,要核实一下”,并称“这个事情不是我们管的,要去问领导”。而之后,记者再次拨打该单位电话时,接听工作人员却称“打错了”便不再回复。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福州市港口管理局。一名林姓工作人员表示,这艘船或为福州港航务工程处所有,但有关市民反映的“公船私用”情况,仍在调查当中。同时记者了解到,目前,原省航道局福州分局、闽江分局和航务救捞工程处三个单位整合设立福州港航务工程处。

这艘印有“闽福州工作船51”字样的船到底归属哪个单位暂时还未确定,记者将继续追踪。

□市民声音

如真是“公船私用”,应该严查

就此事,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多名福州市民。

市民许先生认为,现在多数人都很关注“公车私用”的乱象,“公船”和“公车”一样,都属于公共资源,占用公共资源来做个人的事情就是不应该,有关部门在进行监管时不能顾此失彼,应加大监察力度,杜绝这一现象。

市民李女士表示,公共资源私用问题,从另一种层面上来看属于“贪污腐败”,容易滋生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

市民陈先生认为,公车私用、公船私用,归根到底是个别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够遵守,加上监管力度不严格造成的。陈先生表示,目前对公车私用现象的查处力度正在加大,但除了公车,其他公物资源的“私用”问题,却比较少进入大众的视野。“公物不只公车、公船,还包括其他许多公共资源,有关部门除了应加大查处力度,还应该制定有效的惩处措施,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制这一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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