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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场被偷倒两米高渣土 长乐种植户损失近30万

2014-11-14 10:45:29 徐文宇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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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场被偷倒两米高渣土 长乐种植户损失近30万

  周围剩几棵棕榈树

福州新闻网11月14日讯 昨日,长乐航城街道花木种植户高建国向本报求助,称他在航城街道龙津村租种的花木场上周被人偷倒了大量渣土,损失近30万元,现在都不知道找谁讨说法。

昨日下午,记者在高建国的带领下,来到他被填埋的花木场,发现田地里堆满了两米多高的淤泥和渣土,在一堆淤泥的旁边,围着一圈十多株五六米高的棕榈树。

林建国说,2011年,他从龙津村第八生产队租了5.8亩地,用来种植棕榈树等花木。刚租来时,这里被取土成为深坑,他花了大量人力、财力买土回填、平整土地,然后从广东买来10多年树龄的棕榈树种下去,现在树可以出售了,却没想到最近一段时间突然有人在地里偷倒渣土,五六十棵棕榈树被两米高的渣土给压坏了。

高建国说,这些近20年树龄的棕榈树,目前市场价一棵约5000元,加上前期的投入全没收回,这么多年的辛苦和近30万元就这样毁于一旦。

高建国拿出了他与航城街道龙津村第八生产队签订的合同,上面写明租种时间是2011年9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合同上有9名村民的签名,还有4名见证人的签名。记者了解到,这9人确实是龙津村第八生产队的村民。

合同上写着:“同意将后山路边原第八生产队位于林燕平猪栏左右两块杂地约5.8亩左右,租给高建国作为种植绿化苗木、花卉盆景等使用。”

与生产队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记者就此询问了福州一郑姓律师,郑律师表示,按照我国的土地法和相关法律,与“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其他村民自治组织”签订的土地租种合同都是有效的,生产队属于“其他自治组织的一种”,如果合同是真实的,那租种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此大规模的偷倒渣土行为是何人所为?记者就此询问了长乐市航城街道一名主要领导,他表示,街道知道这件事,但不知道是谁倒的渣土。

据了解,长乐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高建国说,他现在走投无路,希望长乐相关部门能出来给他个说法。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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