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装了定位 车丢了没找回服务费却照收
2014-11-14 08:31: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资料图 东南网11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光前 付严) 去年7月,福州市民陈先生给电动车安装了定位系统。没想到,这个系统不仅没定位,没能帮自己找回丢失的电动车,而且在电动车丢失后仍然被扣了4个月的费用。 据介绍,2013年7月,陈先生在某运营商旗下营业厅办理了电动车定位系统,合约期至今年7月。今年4月,陈先生的电动车丢失了,他便到营业厅查询定位信息,希望能够按图索骥找到电动车。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陈先生发现电动车的定位信息竟然是去年7月份的,之后都无从可查。“从办理定位系统到今年4月,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这个系统根本就没有更新过定位信息。”陈先生对此十分气愤。后经马尾区工商局调解,营业厅退还了9个月的定位系统使用费90元,还赔偿了500元现金。 不过,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今年10月底,陈先生偶然查询话费清单,发现手机名下仍然捆绑着定位系统的号码,而且按月收费。截至7月份合约期结束,共被收4个月费用计36元。“车都丢了,运营商居然还在扣钱,岂有此理”。 昨日,记者联系到运营商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定位系统是陈先生去年办理话费套餐时赠送的服务,要按月收取9元月租费。因为合约期未到,也未接到陈先生的报停申请,所以仍按服务合约扣款。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马尾区工商局人员,他表示,通讯商提供了收费服务,却未能保证市民财产安全,理应退还相应的服务费,并做出赔偿,鉴于已经赔偿了车辆丢失的损失,经协商,营业厅同意减免36元定位系统服务费,并为陈先生取消了该项服务。 |
相关阅读:
- [ 03-28]福州:电动车装“黑匣子”可定位 被盗后发信息给车主
- [ 03-16]福州:车载GPS定位器"发威" 车主找回被盗电动车
- [ 10-27]电动车上暗藏GPS定位系统 偷车贼被警方拿下
- [ 08-08]小伙手机定位还原路线 电动车又回来了
- [ 07-11]商场清洁工顺手牵羊盗电动车 手机定位助警擒贼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