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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信用卡从未离身离奇消费7000多元 疑被盗刷

2014-11-13 10:25:56 卢锦花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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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前几天,福州市民潘小姐收到了某银行信用卡的消费账单14415元,她大吃一惊,除了7000多元是自己的欠款外,竟多出了7000多元消费。在向银行核实后得知,10月17日她有一笔刷卡消费7000多元,但潘小姐称自己并不知情,疑被盗刷。

潘小姐与银行经过几天的交涉,客服一直没给出让她满意的答复。昨日,潘小姐只好求助本报。

“之前,我用这张卡消费了一笔钱,现在每个月固定要扣款10%约900多元。”潘小姐说,10月25日还款日,她的卡上还欠8000多元,之后她又还了900多元,欠款应该还剩7000多元,“没想到收到账单时却是14415元。”潘小姐很疑惑,上个月除了之前的欠款,她可是一分钱都没消费过。

随后,潘小姐拨打客服电话,对方称这笔钱是10月17日在闽侯上街消费的,共计7070元。“当时我也没收到消费信息,钱就这样白白被刷了。”对于这笔莫名的消费,银行的客服以有交易密码以及签单为由,要求潘小姐以具体的数额还款。

“我的钱包、信用卡、身份证一直都在,也没被人盗过。”潘小姐很不解,只好报警。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联系了该银行福州分行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潘小姐已经报警,银行会配合警方查询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等,但卡片安全主要由客户自身负责,一般情况下,若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导致信用卡被盗刷的,银行不承担责任,若由银行方面原因引起的一些特殊情况,则由银行方面赔偿。工作人员提醒,希望客户更换芯片卡,卡片信息不容易被复制。

信用卡被盗刷,这笔钱到底谁来承担?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江椿平律师认为,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不会主动承担责任,需要走法律程序,由法院来判决,他分两种情况作了解析。

江律师认为,信用卡在发生盗刷的当时,顾客应该及时报警,提供信用卡不是自己、家人或朋友所刷的相关证明,这样法院判决银行来承担相应损失的几率较大。但若已过了段时间客户才发现被盗刷,那让银行承担责任比较困难,除非警方介入查明真相,可以出具证明确实非客户本人泄露了信用卡密码等信息,才有可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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