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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成“钉子户” 福州东二环辅路“卡脖”1年多

2014-11-11 08:26:02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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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租户:单位应给我们有产权的房子

记者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旧办公楼内看到,绝大部分房子已腾空。据鳌峰街道提供的情况,虽然租户陈宝瑞、朱允文早已调离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但接受采访中,两人仍坚持要求总队解决住房问题。

接受记者采访时,陈宝瑞说,他于1987年就住在这里,是原“省渔政”照顾他们大龄青年结婚时分给他们住的。后来,他到福州市渔政支队工作,也没有再申请住房,因为这栋办公楼旧房是单间的,无法参加房改。“我五六年前就离婚了,离婚后房子归对方。”陈宝瑞说,现在他没有其他房子住,遇到租住的房子拆迁,单位应该给我们有产权的房子。

朱允文说,1987年,原“省渔政”给他分了公房住,至今他都没有得到福利分房,这次旧房拆迁,他应该享受福利分房。

记者获悉,今年8月18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办公室发出《通知》:“告知陈宝瑞、朱允文、黄聚庆住户,因政府行为,你方与总队的房屋租赁关系已告终止,请在2014年8月31日前腾退租住的房屋,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市民:租户应以公众利益为重早搬离

“鳌峰大桥已建成21年了,之前建设时没有考虑与江滨大道的对接,造成东二环上下江滨大道很不便,造成周边路段交通经常拥堵。”昨日,市民陈先生说,东二环上下江滨大道的匝道工程,是民心工程,作为租住在原单位公房的住户,应该以公众利益为重,提出合理的诉求,早日搬离租住的公房,将房子交给拆迁单位拆除,不要拖了东二环下江滨大道的匝道施工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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