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公共停车位 业主私装20多把地锁“占坑”
2014-11-11 07:32:3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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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园新苑9号楼前刚装上去的地锁 “小区最近很多人在跟风装地锁,到底谁来帮我们‘解锁’呢?”昨日,家住福州晋安区西园新苑的林女士拨打东南快报新闻热线968977称,有人在小区9座、36座前私自安装了停车位的地锁,将公共停车场占为己有,引起不少业主的不满。小区物业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此事上报城管进行处理。新店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拆除地锁,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记者核实:昨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在西园新苑9号楼前看到,一排30个的公共停车位已经被私自安装了20多把地锁,有的位置明明没有停车,却将铁链或砖头放在停车位上。 随后,记者在小区36号楼前发现,两个工人正在几个业主的比画下,开始挥动手中的铁锹挖洞,准备装地锁。一名正在指挥的女车主说,地锁是她花150元买的。“本来没打算装地锁,但大家都装了,怕晚了抢不到好位置。”东南快报记者沿着小区绕走了一圈,发现小区多栋楼前的停车位均被安上地锁,有的地面上的水泥都还没干。 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东南快报记者,有的人装了两三个地锁,都是老人为不经常回家的子女占的位。因为有限的地方被瓜分后,不少想买车的邻居开始有意见,纷纷向物业处和城管申诉。 物业处表示:没有执法权 律师回应: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 “城管也来拆过一次,但不久又有人装!”西园新苑物业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工作人员已通知业主自行拆除,并张贴出正式告示,但是仍有不少业主顶风作案。据介绍,该小区共26栋1300多户居民,约500辆私家车,停车秩序相对混乱。由于缺乏执法权,物业处也是束手无策。 新店镇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称,居民可以先找小区物业管理处,通过物业处与社区出面与装地锁的人协调,让其拆除。市民如发现有人在公共通道上装地锁,可以联系城管、交警部门联合拆除。“社区与物业处虽然没有执法权,但是有权利劝说、劝阻。”该负责人表示,也有小区因为这件事请城管部门过去帮忙,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安装了需要拆除的地锁,还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对此,福建坤广律师事务所的朱云海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中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圈占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物业公司有管理小区优美环境和良好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应在安装前进行制止或向执法部门反映,不能因为自身没有执法权而推卸责任。 东快记者李新志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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