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行政服务条例下月实施 明确一次性告知
2014-11-08 07:12: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通过网络申请的服务要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答复 除了前往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事项外,申请者还可以通过网络的形式来申请服务。 据介绍,通过网络服务系统提出的行政服务申请,行政服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申请的形式审查并答复申请人。对材料不齐全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服务部门应当通过网络服务系统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清单和形式要件的规范要求。 申请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协调相关行政服务部门推行并联审批。并联审批的操作规范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不同行政层级的申请,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决定是否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跨级联网审批。 除规定的项目外提供服务时不得收费 行政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申请者可通过目录查找申办事项。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行政服务部门提供行政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需依法收取费用的,行政服务部门应当公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使用统一印制的票据,所收款项按规定缴入国库。 据介绍,行政服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开展行政服务工作:将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代表本部门集中进驻本级行政服务场所,行政服务事项集中到网络服务系统;授予相关负责人承担审批职责,派驻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人员在本级行政服务场所办公。 另外,行政服务部门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便民服务代办点,集中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
相关阅读:
- [ 11-06]笑脸相迎“马上就办” 福建启用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
- [ 11-06]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推行“5+1”工作法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 [ 11-06]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套表单材料办理多项审批
- [ 11-05]市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标准化服务体系 打造九大中心
- [ 11-05]笑脸相迎"马上就办" 福建启用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