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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试点电动车带牌销售 经部门复核后发放店牌

2014-11-06 09:01:46 王玉萍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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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6日讯 昨日上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联合工商、车管、交巡警等部门发布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管理办法,仓山125家电动车经销商率先试点带牌销售,承诺只销售符合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目录的已报牌产品。

“协会在走访中发现,市场上仍有销售超标车现象存在,不仅主销市场上有,大街小巷的维修点、个体代销点也时有发生。”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张锡庆介绍,目前销售超标车多集中在五里亭立交桥下、前横路、仓山大坪路、白湖亭到城门路段、福湾路、洪湾北路、金祥路路口、百花洲路路口、江滨大道洪山桥头、东浦路与福飞路路口、白马路等路段。而在晋安北路新闻大厦附近、塔头路和三八路路口附近、白湖亭上洲附近、三叉街和盖山路附近、六一路桥北至六一北路沿线、杨桥西路金牛山公园周边等地也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情况。

记者了解到,带牌销售点管理办法由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草拟,该协会对福州市现存的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包括代理商直营店、代理商加盟专卖店、普通代销点、个体维修点等)进行数据采集、统计,对承诺不违规的网点给予预审核,并报管理部门,在管理部门复核后,协会给予发放“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店牌。

张锡庆透露,协会将成立内部监督小组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品牌代理商、带牌销售点资格网点存在违规行为,将上报车管、工商、质监和交通整治办,根据对应的条款进行处罚,直至取消违规品牌代理商在福州的产品目录和带牌销售资格。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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