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休闲场所10分钟内接连遭窃 探头拍作案过程
2014-10-28 15:55:4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0月28日讯 近日,仓山区桔园二路一带休闲场所频频遭窃,监控视频显示小偷疑为同一人。 监控视频显示,21日14时许,一男子走进中天金海岸的一家推拿店,看到店内前台没有人,就偷走了桌上的一部手机。10分钟后,位于桔园二路的一家面膜专卖店也遭窃。 面膜专卖店店主吴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正在店内的阁楼上为顾客演示产品,听到一名男子走进店内问是否可以刮痧,然后就没有了动静。“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跑下楼时,发现手机、钱包都不见了。”吴女士说,她赶紧跑到外面,却没见到之前说话的男子。 记者从一段路段监控视频中看到,从推拿店拿走手机的男子与从吴女士店内跑出去的男子穿着同样的衣服,疑为同一男子。 “有时候顾客的物品都在前台,这给小偷留下了机会。”推拿店的一名服务员说。 吴女士说,小偷偷走了她所加盟的企业的一台平板电脑,里面有商业机密,连同其他被偷的物品,总共价值2万元。她说:“小偷一下子拿走这么多东西,疑似踩点很久,附近有很多店都遭窃,小偷像是惯偷。” 昨日记者从金山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警方提醒,由于休闲场所人员复杂,消费者务必看管好自己的财物。 (福州晚报记者 吴康乐 文/摄) |
相关阅读:
- [ 10-09]黄金周厦门景点休闲场所没公车踪影
- [ 10-09]厦国庆期间明察暗访 景点温泉休闲场所没公车踪影
- [ 07-22]城市公园为连城市民增添休闲场所
- [ 05-12]福州三江口将建大型堤外公园 将设28个休闲场所
- [ 07-02]周遭居民担心休闲场所被“侵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