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2014-10-28 11:25:2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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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榕县级公立医院12月起综合改革 本报讯《福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日正式公布,到12月,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届时,乡镇居民到县级公立医院看常见病会发现花的钱少了,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则能感觉到收入有所增加。 各县(市)要办好 四所不同类型医院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方案》的制定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旨在通过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切入点,在连江、闽侯两个国家试点县的基础上,到2014年12月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根据《方案》要求,11月30日前为福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准备阶段,12月至2015年1月为实施阶段,2015年2月为评估阶段。 原则上,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和精神病医院。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按照当地的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床位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到2014年底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县级公立医院 药品零差率销售 “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后,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到12月,各县(市)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的办法解决。其中,财政补助的部分实行动态调整补偿,形成长效、可持续的财政补助机制。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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