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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蓝天黑手”处罚太轻 法规12年未改

2014-10-25 08:04:05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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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报道引关注 代表建议立法“禁烧秸秆”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负责人说,将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情况、兄弟省市近年来大气污染立法工作实践及福州市工作实际,为将来法规修订开展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待相关上位法修订颁布实施后,适时将《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列入立法修订计划,重点解决处罚不严、环保问责制不落实、执法不到位等问题。

在昨日的分组审议会议上,一些市人大代表说,现行《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对烧秸秆污染空气的处罚,一字未提,最近海都报多次报道烧秸秆污染空气的现象,建议在这次《办法》修订中,将严禁烧秸秆、重罚烧秸秆行为写入法规。

症结 环保问责制不落实 执法不到位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负责人透露,通过调研,现行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对于环保问责制不落实、激励机制不健全、执法不到位、区域联防联控和移动源污染控制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措施,部分条款亟待修改完善。”该负责人表示。

几百几千元的处罚 震慑力不足

“大气污染形势日趋严峻,以细颗粒物(PM2.5)为主要污染物的复合型污染问题突出。福州未能幸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福州市人大代表侯爱平说,对于不断出现的空气质量恶化情况,现行《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滞后了。

侯爱平说,现行办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太低,对多数违法行为仅处以几百元或几千元罚款,对违法行为起不到很好的震慑作用,此外,《办法》对当前以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大气污染没有涉及,对PM2.5污染的防治尚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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