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福州多数户外LED显示屏未审批 频遭扰民投诉

2014-10-24 08:21:14 施建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省广告协会:近七成未经审批

昨日,福州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一负责人表示,对于建筑外墙安装的LED广告屏,部门对广告屏音量和播放时间段都有相应规定,如果市民发现广告屏存在噪音扰民,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

省广告协会副会长黄曙光说:“截至2013年年底,福州市区近30面大型LED屏,获批的不到四成。”也就是说,近七成都是未经部门审批的“黑户”。

福州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高先生表示,由于部门新审批广告牌数量少得可怜,而近年来因为升级城市景观需要,广告牌被大量拆除,很多广告公司出于盈利需求,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冒险安装广告屏。“希望广告屏被部门发现前,能够赚回投入的成本”。

一名广告业内人士建议,户外广告屏的需要是客观存在的,政府管理不应该“一刀切”,拒绝新广告屏的审批,“政府部门应做出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有效解决广告屏扰民的矛盾”。

海都记者昨日来到福州市灯管办,希望了解福州户外LED广告屏的审批流程和管理规定。部门一名陈姓负责人称,采访需要经过市建委办公室的批准。海都记者昨日将采访问题发送到该责任人手机上,但截至昨晚9时,仍没有收到回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