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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自由定价”投诉不断 物价部门:不干涉

2014-10-23 10:27:1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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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都丽岛大门外,一个收费停车场挡了行人的道,被认为是“占道停车场”。但此处属于小区规划红线内区域,相关部门不便干涉。

福州新闻网10月23日讯 连日来,本报“停车场乱收费举报热线”不断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反映停车乱收费问题。从热线反映的问题分析,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成了市民投诉的热点,占举报热线投诉总量七成。记者直击物价执法过程,发现执法人员对此类停车场的投诉,只能检查其是否明码标价,涉及到具体的收费标准,则无法律依据去检查。那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该怎么定价收费,才符合当前的市场规律和福州市民现阶段收入消费水平?本报968800等您来建言献策。

【投诉一】

江南水都丽岛大门外

停车场挡了行人的道

有市民反映,仓山区江南水都丽岛小区大门口原来没有停车场,现在有人利用门前的通道设停车场收费。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仓山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出口处约一百米长的空地上停着一排机动车,看上去占用了人行道,行人没有走路的空间。不过,经民警现场查看,该处停车位是属于小区规划红线内的,不属于占道停车。

民警说,从表面上看,停车场设在这个位置,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占道停车”。但实际上,从地砖的样子能看出来,此处属于小区红线内。此处的地砖跟小区内的地砖花色一样,连在一起,而跟人行道的地砖是有区别的。

是哪个单位在此处收费?民警找到了丽岛物业管理人员,核实该处的停车管理已经承包给一家公司经营,并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物业管理人员还带记者看了收费标价牌。

【投诉二】

福建大剧院停车

两个小时收15元

昨日郭先生反映,21日晚上7时许,他将车停到福建大剧院停车场,晚上9时许出来时,收费处电脑显示:停车时间是2小时5分钟,被收了15元停车费,他觉得这样收费不合理。

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执法人员说,福建大剧院停车场属于商业娱乐场所,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只要停车场有明码标价,车主接受了其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就不能干涉。

遭投诉的停车场

七成“按市场定价”

几天来,本报新闻热线968800接到的此类问题,经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的执法人员核实,多数是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如五四路王府井商场、中银大厦、东街口东百商场、乌山大洋晶典等处的停车场。这些停车场都有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来定,物价部门干涉不了。对此,物价局执法人员表示很无奈。

记者梳理了这几天市民投诉的问题,遭投诉的停车场中,70%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20%是政府定价,还有10%是在红线外非规划的收费停车场。

停车场怎么定价合理

请你来建言献策

但是,对于这样的解释,市民并不买账。昨日,记者向郭先生反馈了物价局的答复,他认为,物价部门管不了按市场调节的收费标准,难道就可以漫天要价了吗?

(福州晚报记者 何珍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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