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一违建铁皮房 藏2.6吨易制毒化学品
2014-10-23 08:14: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非法化学原料销售点 查获2吨多易制毒化学品 为查明厂房内部的情况,盖山派出所民警打开仓库,发现这间面积有500平方米的厂房内,摆满了大小不一的容器。“厂房内充斥了刺鼻的气味,各种化学材料被放置在塑料或铁皮桶中。”民警说。 经仓山禁毒大队取样送检化验,此次共缴获2600余公斤的化学品,其中大多为甲苯、丙酮、丁酮,而按照国家现有法律规定,这三样化学原料属易制毒化学品。民警说,根据现有规定,经营甲苯、丙酮、丁酮等易制毒化学品,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购买者,也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买卖甲苯、丙酮、丁酮等易制毒化学品,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追查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及去向 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因仓库属于个人私建,无任何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性防护措施,而仓库内的易制毒化学品还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带有一定的腐蚀性,一旦遇热或明火就会发生快速燃烧和爆炸,化学品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有严重的刺激性,并且还会致盲,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污染。 因该仓库距离附近的村民自建住宅、出租房仅不足30米,为了保证附近村民的安全,民警立即在该仓库周边拉起警戒线,并将存储的化学品全数转移到了专门的化学品存储仓库。事后警方将此事通报给了盖山镇政府,目前城管部门已将这一排的违章建筑物铲平。 10月20日,陈某在家人的劝说下,来到盖山派出所投案自首。陈某交代,这些易制毒化学品一部分用在其经营的鞋厂,作为塑料加工的原料,其余部分出售给周边县市的一些塑料加工企业。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及去向,警方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
相关阅读:
- [ 10-22]福州仓山警方破获特大非法存储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案
- [ 10-17]晋江市三举措推进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制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 10-16]省政府安委办印发《福建省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09-29]南安市开展联合执法约谈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 [ 09-29]莆田市安监局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不手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