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影射罂粟续 警方:涉事添加剂未检出毒品成分
2014-10-23 07:10:0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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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王一李剑准)10月14日,东南快报记者走访福州市台江区辣椒香料批发市场,发现市场内多家店铺销售的食品添加剂打着罂粟噱头,吸引消费者。 15日,在本报刊登《大壳香粉樱酥粉馋厨香膏商家说火锅烤鱼用了能招回头客》之后,台江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即联合台江区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的两家商家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上述两家店面销售的“大壳香粉”、“泰籽佰味香”、“樱酥粉”、“馋厨香膏”等4种品牌香料包装面上,均印有QS认证标志及相关条形码。“福州宝佳调味香精香料配送中心”与“味源”店主也均改了口,纷纷表示配方中并未添加任何违禁成分。 随后,调查组对上述4种产品进行实物取样,并送至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成分检测。 经检测,送检的所有样品中均未检出甲基苯丙胺(又称“冰毒”)、氯胺酮(又称“K粉”)、海洛因、吗啡、可待因和蒂巴因等毒品成分。 警方也向社会呼吁大家都来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同食品犯罪作斗争,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各种渠道举报食品违法犯罪线索。 对于产品包装影射罂粟来吸引消费者购买的行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丁兆增副教授表示,产品包装如果影射产品含有罂粟成分,从而误导消费者。就算食药监部门未在产品中发现含有罂粟成分,厂家也属欺诈行为。 此外,近日记者从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相关检查组已经对“馋厨香膏”昆明大唐厨师味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家进行检查。据工作人员反馈,在厂房内检查组只见到流水线上正在生产的两种鸡精及味精产品,并未在其场内发现“馋厨香膏”产品。不过,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继续进行调查。 相关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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