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建行卡一天内被盗刷近万 却无短信提醒
2014-10-21 08:59: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0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两张建行卡,在同一天被盗刷近万元,在此期间,被盗刷的持卡人并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提醒。昨日,福州市民吴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5060反映,他通过银行明细查询到,被盗刷的钱,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走的。建行方面表示,他们有向客户发送短信提醒,不排除持卡人信号被不法分子屏蔽,并通过第三方注册后,将卡内金额盗刷走的情况,银行方面会联系第三方支付公司,协助客户解决。 被盗刷未收提醒 吴先生说,在10月10日,他持卡消费时才发现,卡里的钱少了。一查才发现,他的两张建行卡在10月5日莫名被消费,共被盗刷9000多元。 随后,他致电银行客服,要求银行帮助其找回被盗刷的金额。吴先生说,银行方面告诉他,这两张卡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的,但是,他自己并没有在第三方平台上注册过,更没有在网上泄露过卡片信息,他也不明白钱到底是怎么被刷走的。而让吴先生感到奇怪的是,他的银行卡出入账原本都有短信提醒,但是在被盗刷的当天,却没有收到任何的信息。 银行将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昨日,涉事银行方面表示,经查,10月10日吴先生有拨打客服电话反映过这件事,经核实,客户于10月5日被消费的金额分别为497.5元、8776元。 对于短信提醒一事,银行方面表示,他们银行曾在10月5日11时43分、48分,分别给客户发送短信通知。银行方面表示,不排除客户的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得后,拦截了客户的手机短信,并将验证码转发到不法分子手中,才导致卡内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被转走。 银行方面自10月10日接到客户反映后,当天即转给商户查询,网易宝已经回复,另一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未回复。目前,经过网易宝被消费的金额,将会退还给客户,后续银行方面还将继续跟踪另一家支付平台查询结果,全力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
相关阅读:
- [ 10-20]旧手机刚卖QQ就被盗 "复活"数据或已成灰色利益链条
- [ 10-19]女子收到“5000元礼包”短信 网上验证被盗1.1万
- [ 10-17]纽约闽籍华人遭白人持枪洗劫 近20部iPhone6被盗
- [ 10-16]仙游榜头价值70万元数百串佛珠被盗 警方已追回
- [ 10-16]大兴某高校多个女生宿舍被盗 警方介入调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