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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福清承包户胜诉 林权证还是办不了(图)

2014-10-17 15:42:0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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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巨尾桉经过6年多,已经成林可砍伐了,我于是去东际村委,找主任吴某盖章签字,准备办林权证和采伐证。但吴某还是以当初承包合同未经原承包户同意、当时未召开村民大会为由,不肯给我盖章。”黄先生很纳闷地说,“法院都二审判我胜诉,可是村委却不继续履行合同。”

“巨尾桉是速生经济林,一般种植6年之后就可以砍伐了。砍伐之后它还会自动长起来,可再砍伐两三次。这一拖5年过去了,现在最大的树直径有20厘米了,可是还是砍伐不了,为此,我感到很痛心。”黄先生说。

【争议】

未召开村民大会

就把林地承包出去

今年9月1日,东际村民委员会向福清市林业局打了一个报告称:“2002年,我村与黄先生签订的营造巨尾桉合同,因历史遗留问题,与村民存在较大争议。经镇、村协商无果,为避免发生严重后果,有关发放林权证问题请慎重。”福清市渔溪镇林业站对该书面报告签注意见为“情况属实”,渔溪镇政府表示:“同意林业站意见。”

记者电话采访东际村村主任吴某,但其接听后,得知是记者,便挂断了。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该村村书记吴志强。

吴书记告诉记者,村民主要的意见是:当时的村委会重新把林地发包给黄先生,但未召开村民大会,原众多承包户表示希望自己的林地自己来种果树,一直也在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由于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存在争议,所以村委会也不能给黄先生办林权证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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