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5岁女童手拿没电手机哭泣 不肯让父亲领回家
2014-10-13 10:34:3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0月13日讯 昨日上午10时许,东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五一北路附近时,看到一名约5岁的女童哭哭啼啼在路上行走。民警见她没有家属陪伴,就将她带回派出所。女童告诉民警,她和妈妈买玩具,妈妈不见了。 女童拿着一部没电的手机,民警给手机充电后开机查询,找到了知情者。不久,一名中年男子赶到派出所,他自称是女童的爸爸,来接女儿,可是女童看起来和他很生疏,一个劲往民警身后躲。民警又联系女童的妈妈到派出所,见到妈妈,女童一下扑进她的怀里。原来,张某平时忙于工作,很少陪女儿,女儿知道自己乱跑不对,害怕被爸爸责骂才躲着他。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东街综) |
相关阅读:
- [ 09-02]女孩路边独自哭泣 男子假装安慰夺手机拔腿就跑
- [ 09-02]莆田男子见女孩深夜路边哭泣 假装安慰抢夺手机
- [ 09-01]福州一女子独自路边哭泣 男子假装安慰抢过其手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