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停车场乱象调查:即进即出也收费 收费标准不明确

2014-10-13 08:27:2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动物园门口附近,有人占地停车收费。记者 石美祥摄

福州新闻网10月13日讯 一家人开开心心出门玩,到了停车场遇到乱收费,停也不是不停也不是。为了不影响游玩心情,很多人无奈选择接受不合理收费。有车一族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国庆假期过后,本报新闻热线968800不断接到读者反映福州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福州市区的部分停车场,发现了不少问题。

停车场内绕一圈

也被收取5元钱

市民郭先生反映,10月8日中午,他开车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取体检报告,事情办妥后开车离开,车子刚到出口还未停稳,收费人员便说:“交费10元。”郭先生随口问了一句:“最低是10元?”话音刚落,收费人员就找回5元。

郭先生说,这样的收费人员就像是“走江湖”的,浑水摸鱼捞钱。如果当时他没有多问一句,就被收取10元了。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驾车到这家医院调查收费乱象。医院停车场门口有好几辆车在等车位,而在医院大门口对面围起来的空地门口有“停车场收费5元”等字样,见此处有停车场,记者便开车进去。门口一名黑瘦男子粗暴提醒,这个停车场车子只停到12时,过了时间车子就开不出来,说着就递给记者一张卡。

停车场门口拥堵,倒车退出较困难,于是记者接过卡进场掉头出来,到门口时将卡交给一名60多岁的老人,他开口要收5元钱。此时,记者进场还不到2分钟,却被要求交钱。见记者不肯交钱,黑瘦男子黑着脸说“只要进场了,不管多长时间都要交钱”。

为了不影响后面车辆出来,记者交了5元钱,并索要发票,印章上的单位名称为“福建永隆远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从这个停车场出来,记者再次开到附一医院停车场入口处。一名保安说,对面的停车场跟医院停车场都是同一个老板,收费标准也一样。

  赤桥路人行道停满了小轿车,每次收费10元。 记者 何珍 摄

附一医院停车场进口和出口是分开的。昨日11时20分,记者开车进去绕一圈,2分钟后到达出口,被收取5元钱。发票盖章单位与对面停车场是同一家物业管理公司。

郭先生反映的“走江湖”收费员,记者在乌山荣域也遇到了。之前有市民称,乌山荣域每天18时至21时存在乱收费现象。10月8日19时25分,记者开车到此调查,入口处自助取卡,出口处有收费人员。收费员接过停车卡后,并没有马上拉起车闸栏杆,而是等着收钱。

记者还发现,一些正规停车场主动给发票的比较少,很多时候都要司机主动索要。

私人占据人行道

开辟停车场收费

每到双休日,福州儿童公园和动物园总是吸引许多带孩子来玩的家长,由此带动周边停车场生意。靠近儿童公园有个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每次10元,不限时。收费员说这个停车场是正规的,但记者在现场没有找到收费标准告示牌。

在前方的人行道上,停着一排汽车,顺着新园路人行道一直停到动物园方向(赤桥路),现场有一名收费员。而在一旁的树上,有一块“公共绿地禁止停车”警示牌。收费员说,在这里停车,每次收费10元。

在动物园附近有个停车场,门口设有标注福州市物价局字样的收费告示牌:白天小车收费5元,大客车10元,摩托车0.5元。

福州市动物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说,动物园对面的停车场不属于动物园,动物园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平时都停不满,不会到外面另设停车场。动物园停车场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每车次5元。

在森林公园东大门对面,路边一块木板用红油漆写着“停车场”,记者逛了一圈也没有看到收费告示牌。据市民林先生反映,这里每次停车收10元钱。

  福州动物园对面的草地也被用来停车 记者 石美祥摄

物价局:

停车场收费

采取分类管理

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员称,根据《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福州市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定价管理。对于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停车场,物价部门相对来说更好管理。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收费问题是群众投诉最多的。物价部门接到投诉后,也只能监督其是否实行明码标价,至于具体收多少钱,则没有办法干涉。

这位工作人员说,12358投诉平台也经常接到有关私人开设(未经批准)的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但是物价部门对此没辙。它本身就是未经批准的停车场,物价部门无从对其进行价格监督。

(福州晚报记者 何珍 徐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