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员工将过期饮料倒内河 七旬伯拍照留证
2014-10-11 08:23: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市建委内河处工作人员表示,内河中禁止倒饮料,针对该事件,内河处将与环保局以及鼓楼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永辉超市负责人以及两名当事人进行笔录问询,根据实际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对话理货员 “我以为人都能喝,不会有污染” 昨晚7时许,记者联系上将饮料倒进内河的理货员,她姓陈,自称在永辉超市杨桥店驻场已10年。 “9日在理货过程中,我发现一些橙汁饮料的盒装破损,导致整箱纸质外盒发霉。”陈女士说,破损的饮料有几十盒,按照公司要求,她将货物买下,准备带回公司处理。 “这些过期货物,可以以包装盒为退货凭证。”陈女士说,因当天她骑电动车,箱子太重无法搬回,所以才叫小黄帮忙将橙汁倒掉。 “当时觉得饮料人都可以喝,倒入河中不会有什么污染。”陈女士说,被沈依伯提醒后,她也觉得“欠考虑”,随后停止倾倒。陈女士强调,这是她第一次将饮料倒入河中。 |
相关阅读:
- [ 10-07]福州永辉超市买回发霉桂圆干 系厂家未烘干所致
- [ 09-30]永辉超市在沪首开菜场化超市
- [ 09-16]永辉超市陷招商欺诈争议
- [ 09-04]张轩松:永辉超市的生鲜之股
- [ 08-26]贵州茅台销售渠道突围 与永辉超市设立合资公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