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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开设赌场接受社区矫正 服刑期吸毒被收监

2014-10-08 10:05:2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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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0月8日讯 因开设赌场罪,黄某被闽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于今年5月由闽清县司法局接收入矫,在梅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入矫初期,黄某尚能服从司法所管理,定时汇报,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及社区服务。7月22日,矫正监护人向梅城司法所报告称,黄某在家中吸毒后出现幻觉,有暴力倾向。司法所向公安机关发函请求协助调查。7月24日,闽清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提取黄某尿液检测呈阳性,证实黄某确有吸毒行为,对其处以罚款500元。8月10日,梅城派出所再次提取黄某的尿液检测呈阳性,认定黄某属于吸毒成瘾严重人员。

鉴于黄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吸食毒品,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并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情节严重。闽清县司法局书面建议闽清县人民法院对黄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期。法院裁定撤销黄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

案例点睛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郑新润 王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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