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免费为饵再强制收费 出行游客小心“李鬼”托运
2014-10-03 06:52:2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相关阅读:
- [ 08-27]福州汽车北站将迁至三环外 日发送旅客2万人次
- [ 08-26]榕新汽车北站拟落户西园村 是原汽车北站的1.5倍
- [ 08-18]暴雨致榕汽车北站最深处积水超40厘米 交通大堵
- [ 08-18]昨晚福州突降暴雨 水漫汽车北站数十家店面
- [ 08-06]福州汽车北站没停车也收费引质疑 法学专家:不合理
- [ 06-24]新汽车北站年内将开建 位于福州火车站北广场旁
- [ 06-24]福州汽车北站迁三环外 新汽车南站拟明年投用
- [ 06-09]汽车北站一餐馆有“宰客”之嫌 一碗稀饭10块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