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观风亭路北段拆迁又遭卡脖 拆迁房住户降低补偿要求

2014-10-01 09:31: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焦点三 百余万补偿款去哪了?

补偿给省食品公司114万元,据称,目前已上缴其主管单位省商业集团

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相关负责人说,公正新村4座701单元房总建筑面积94.67平方米,去年6月18日与省食品公司签订了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已将补偿款约114万元转入省食品公司指定账户。补偿款包括:货币补偿、住宅搬迁奖励、装修补偿费、公摊补偿、安家补贴、搬迁补助等,其中装修补助和搬迁奖励有10多万元。

市民吴先生认为,拆迁补偿款是财政专款专用资金,是纳税人的钱,这些补偿款去哪儿了?针对市民的质疑,省食品公司负责人邓总说,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转入的补偿款,已上缴主管单位省商业集团。

声音

省食品公司也要以公共利益为重

昨日,一直关注观风亭路北段建设的福州市民陈先生说,观风亭路北段剩下100多米再次延误,省食品公司不能拿了100多万元补偿款,而在协商中却不愿退让,不尽快把房子移交给拆迁部门。

陈先生认为,当初房子是住户郑学进装修的,房子装修补偿费、搬迁奖励等10多万元,理应给住户郑学进。

市民朱女士则认为,省食品公司也应该以公共利益为重,在政策允许的合理补偿范围内,尽量照顾原职工的切身利益。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