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长途大巴违规拉客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2014-09-30 09:58:54 魏桂莲 程枝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魏桂莲 程枝文)

近日,有福州市民向本报反映,很多长途大巴不在正规客运站内上下客,而是集中在车站外,形成一个个“临时客运站”。为了揽客,有的大巴兜上一两个小时还出不了福州城区;一些大巴上了国道后,随意停车拉客,埋下重重安全隐患。针对这些情况,记者展开调查。

9月24日18时50分,记者来到福州汽车北站门口,看到两辆大巴停在站外人行道上。其中一辆大巴开往莆田,40多个座位半数坐着乘客。记者问乘客为什么不进站乘车,有的说站内已买不到车票,有的表示就图个方便。记者发现不少乘客选择在路边乘车,也为了图票价便宜。比如福州至莆田,车站内票价41元,而站外票白天26元、晚上7点以后30元。

19时,又来了一辆牌照为闽BY2112的大巴,车身喷着“吉祥客运福州专线,12分钟一班车”字样,前挡风玻璃右下方放着一块写有“莆田”的线路牌。司机和乘务员打开车门便开始揽客,任由乘客带着行李上车,根本没有检查行李中是否有违禁物品。记者问其中一人:“什么时候开车?”“马上就走。”对方回答。

记者上车后,发现该车乘客座位都没有配安全带,车上没有安全锤和消防设施,车厢顶部安装的3个探头显然处于“歇工”状态。记者问什么时候能到莆田,司机说,有趟火车即将进站,等这批旅客出站后就发车,全程两个小时。

据司机介绍,“吉祥客运”隶属莆田兴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白天十几分钟发一趟,晚上就不确定了,主要看客人多不多,最迟的一班晚上11点发车。”他说。

19时55分,车子启动了。仅开出3分钟,就在路边捡了3个客人;20时15分在白湖亭又停车候客,5分钟后上来3人。20时31分行至福州汽车南站附近,50米远处的路灯下,两个提着行李的乘客站在机动车主干道上招手,许多车辆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20时40分,车过乌龙江大桥后,各种大型货车在国道上排成长龙,该大巴司机却边打电话边驾车。车行至福清市镜洋镇琯口村路段,司机见路边有人招手,才挂断电话将车停下。随后在福清的宏路、渔溪等路段,仍有乘客上下车。由于一路停停走走,21时55分,车子才开到莆田江口。捡客过程中,乘务员基本不给票据。

25日10时,记者返榕再次乘坐长途大巴进行调查,途中恰遇闽侯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在峡南路段进行检查。记者发现,对于违规候车的乘客和乱停靠揽客的长途大巴,执法人员只是口头劝说或警告,并未采取实质性的处罚措施。

经询问,记者才得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通部门无权上国道执法,他们若发现违规车辆只能记录在案,再把情况反映给车辆所在的运输公司,通过运输公司对司机进行处罚。而交警查获违规车辆,法定罚款数额低,对其震慑力不够。交通稽查站也有执法权,但违规车辆常绕开稽查站逃避检查。

闽侯县交通局姚先生告诉记者,为保道路安全,国家出台了各种法规加以监管。比如,长途客车必须安装摄像头和行车记录仪,实时监控司机状态、车速、路线以及停车时间、次数等。“然而,由于违法成本较低,仍有铤而走险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超载、携带违禁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对违法者的约束力度太小!”姚先生说。又如,按相关规定,6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只要机动车消除了安全隐患就可上路行驶。这样的规定关注了设备本身的安全,却忽视了操作方面的隐患,也造成运输企业安全意识薄弱、监管乏力。

编后>>>

长途客车乱停靠拉客等乱象,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一是乱停靠影响交通秩序,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二是路上拉客,逃避监督,造成超载,同时,旅客的危险品也容易带上车。国庆节将至,随后又是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长途客运已进入一年中的客流高峰期,记者所见所闻却让人忧心忡忡。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联合行动,齐抓共管才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而从长远看,出台更为细致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更严厉的惩罚措施,才能进一步明晰各管理部门的责任,让不遵守法规的客运企业和个人付出沉重代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