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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观风亭拆迁续 可依法强制要求该住户退房

2014-09-30 09:18: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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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食品公司领导及社区工作人员与郑先生(右)商讨赔偿方案

焦点二:省食品公司将如何处理?

郑学进不愿搬离701单元房,省食品公司将如何处理?

对此,省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701单元房归省食品公司所有,郑学进与省食品公司早已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且买断了工龄,他还曾两次书面承诺退还701单元的房子,因此,郑学进没有理由拿房子拆迁补偿款。

“2002年12月,郑先生与省食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旧住在701单元的房子里,也没有缴纳房租,原来缴纳的1.5万元按理应该用来抵扣房租。”该相关负责人说,省食品公司一次性补偿给郑学进12万元,已经是给予了照顾。

该相关负责人说,省食品公司将再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适当增加些补偿,但郑学进提出要50万元补偿,根本无法满足。“如果给郑学进合理补偿后,他仍不搬离,将把房子交给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该相关负责人说。

焦点三:部门为何不强制拆除?

市民张先生认为,701单元的房子归省食品公司所有,郑学进已书面承诺退房,无权享受补偿款,拆迁部门为何不采取强制措施拆除?

对此,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相关负责人说,早在去年6月,他们就与省食品公司签订了701单元房的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并将补偿款给了省食品公司,按理省食品公司应该马上交付房子给他们拆除,并移交城建部门建设观风亭路北段。

“我们也在一直催省食品公司尽快与郑学进协商,早日移交房子,如果延期我们也只能依法提请执法部门强制拆除了。”该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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