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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认定标准如放松 贷款100万元省9.62万利息

2014-09-24 11:18:0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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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24日讯 购房人还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连日来传得沸沸扬扬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松动的消息引起了购房者的关注。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各银行暂未接到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的最新通知。业内人士表示,一旦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按现有房贷利率执行水平,二套房贷款100万元将比此前节省利息9.62万元。

在榕银行仍未接到通知

连日来房贷政策松绑消息频传。22日福州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其中房贷政策提到:购房人还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套房贷认定。这与今年8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意见(也称“闽八条”)内容一样。与此同时,传闻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昨日市场更是传出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率先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

房贷政策松动的消息引起了市场各方关注。记者昨走访在榕银行网点发现银行仍执行原来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位于广达路上的中信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行首套房认定执行原先政策,贷款已结清的再购房办理按揭贷款仍算作二套房贷。昨日在榕的工行、建行、中行等银行人士也均表示,暂未接到总行最新通知,按原先政策执行。针对浦发银行率先放开限贷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标准,浦发银行昨日下午予以否认,浦发银行公共关系部称,并未对外做出过上述表述,浦发银行内也没有相关消息,目前浦发银行仍严格执行央行统一规定的房贷政策。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分行也按总行现有房贷政策执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也表示,关于房贷政策,经总行零售总部和上海分行确认,本行关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截至目前并未调整。

贷款100万元利息可省9.62万元

在榕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全国不少地方出台相关意见松绑房贷政策,但房贷政策是由银行监管部门制订并发布的,由各家银行统一执行。银行只能在规定的基础上依自身资金和同业市场情况自主调整利率水平和贷款发放速度,不能突破房贷认定标准,因而在监管部门未松口的背景下,此前各地银行信贷政策仍然没有调整。一旦监管部门同意松绑,各银行接到通知后就会执行新政。

据了解,以往首套房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其中认房就是名下有房,无论之前是否有贷款,再次买房都算二套房贷。认贷就是只要有过住房按揭贷款记录,无论这套房子仍持有与否,之前的房贷是否还清,再买房都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这种从紧的限贷政策规定,市民按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须为60%,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低于10%。

首套房认定标准的放松对购房者是利好。一是可以大幅减轻首付款压力。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为30%,是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的一半。二是购房者将节省一大笔利息。受资金较为紧张的影响,在榕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二套房贷利率普遍上浮20%。以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采用等额本息法为例,利率上浮10%(7.205%),月供为7876.52元,总利息为89.03万元;利率上浮20%(7.86%),月供为8277.48元,总利息为98.65万元。今后认定标准如放松,符合条件的二套房也执行首套房贷利率,利率从上浮20%降至10%,客户月供将约减少400元,总利息将减少9.62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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