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认定标准如放松 贷款100万元省9.62万利息
2014-09-24 11:18:0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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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100万元利息可省9.62万元 在榕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全国不少地方出台相关意见松绑房贷政策,但房贷政策是由银行监管部门制订并发布的,由各家银行统一执行。银行只能在规定的基础上依自身资金和同业市场情况自主调整利率水平和贷款发放速度,不能突破房贷认定标准,因而在监管部门未松口的背景下,此前各地银行信贷政策仍然没有调整。一旦监管部门同意松绑,各银行接到通知后就会执行新政。 据了解,以往首套房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其中认房就是名下有房,无论之前是否有贷款,再次买房都算二套房贷。认贷就是只要有过住房按揭贷款记录,无论这套房子仍持有与否,之前的房贷是否还清,再买房都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这种从紧的限贷政策规定,市民按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须为60%,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低于10%。 首套房认定标准的放松对购房者是利好。一是可以大幅减轻首付款压力。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为30%,是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的一半。二是购房者将节省一大笔利息。受资金较为紧张的影响,在榕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二套房贷利率普遍上浮20%。以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采用等额本息法为例,利率上浮10%(7.205%),月供为7876.52元,总利息为89.03万元;利率上浮20%(7.86%),月供为8277.48元,总利息为98.65万元。今后认定标准如放松,符合条件的二套房也执行首套房贷利率,利率从上浮20%降至10%,客户月供将约减少400元,总利息将减少9.62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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