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认定标准如放松 贷款100万元省9.62万利息
2014-09-24 11:18:0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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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24日讯 购房人还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连日来传得沸沸扬扬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松动的消息引起了购房者的关注。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各银行暂未接到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的最新通知。业内人士表示,一旦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按现有房贷利率执行水平,二套房贷款100万元将比此前节省利息9.62万元。 在榕银行仍未接到通知 连日来房贷政策松绑消息频传。22日福州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其中房贷政策提到:购房人还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套房贷认定。这与今年8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意见(也称“闽八条”)内容一样。与此同时,传闻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昨日市场更是传出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率先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 房贷政策松动的消息引起了市场各方关注。记者昨走访在榕银行网点发现银行仍执行原来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位于广达路上的中信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行首套房认定执行原先政策,贷款已结清的再购房办理按揭贷款仍算作二套房贷。昨日在榕的工行、建行、中行等银行人士也均表示,暂未接到总行最新通知,按原先政策执行。针对浦发银行率先放开限贷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标准,浦发银行昨日下午予以否认,浦发银行公共关系部称,并未对外做出过上述表述,浦发银行内也没有相关消息,目前浦发银行仍严格执行央行统一规定的房贷政策。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分行也按总行现有房贷政策执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也表示,关于房贷政策,经总行零售总部和上海分行确认,本行关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截至目前并未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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