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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钱忘记拔卡2500元被冒领 人生第一笔工资泡汤

2014-09-19 16:32:4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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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刚参加工作的小黄在福州杨桥东路上的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了100元钱,取完钱才走了十几米远,突然收到取款短信通知,卡内2500元被人取出,赶忙跑回去查看,结果钱和卡都被人取走了。

小黄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一个多月,这笔钱是她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虽然小黄已经报警,不过她相信,取走钱的人只是一念之差,她希望取她钱的人看到今天的东南快报后,能够主动将钱还给她。

17日晚上,小黄和朋友一起到杨桥东路上的中国建设银行取钱,在自助取款机取了100元后,因为一时疏忽大意,离开时却忘记把卡拔下了。

走了不过十几米远,小黄却突然收到取款短信通知,银行卡被人取走了2500元钱,当下小黄就慌了,马上赶回了银行,可是取款人早已经不见,就连银行卡也跟着2500元一起消失了。

“我取100元的取款短信是在19点26分收到,2500元的取款短信是在19点27分收到的,前后不过1分钟。”小黄和朋友马上到南街派出所报了案,目前此案正在进行调查中。

2500元,对小黄来说不算小数目,钱被取走,等于她一个月的辛苦白费了,房租水电生活费却都在等着她。“卡里还剩下我之前存的900块钱,现在这就是我全部的家当了,我也不敢告诉家里人,只能自己想办法凑钱。”

“现在警方正在和银行方面调取监控画面,听警方说如果抓到了取钱的人,会被刑拘,还会留下前科,我不希望最后是这个结果。”小黄说,不管是什么原因,她都希望取走她钱的人,看到今天的报道后,能够主动把钱还给她。

“如果取钱的人能主动还给我这笔钱,我一定会原谅那个人,也会尽可能让这件事平息的。”小黄说,如果这个人愿意归还,可以悄悄联系她,她的电话是15280167441。

律师:取走他人忘在ATM机上银行卡的钱涉嫌诈骗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操作取钱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注意刑法上“信用卡”包括储蓄卡等,而不局限于生活中通常所指透支消费的信用卡;“拾得”包括别人遗忘在ATM机里而进行操作这一行为)。

另福建省的信用卡诈骗罪量刑起点为五千元,故本案例中,查实冒取钱金额仅为2500元,未达追究刑责标准,但公安机关仍可处以治安拘留等处罚。

(东南快报记者 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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