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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养父儿子结婚育有四子 61岁依姆回乡起诉离婚

2014-09-16 16:59:2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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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世坎坷两次被送养

杜某声泪俱下地描述自己的人生经历。1953年,她出生在台江区建海新村,生父母考虑到家里孩子较多,生活困难,于是在1955年将其送养给了鼓楼区的陈姓人家,陈家没有生育孩子。

她说可能因为没有血缘关系的缘故,养父母对她很苛刻。那时,瘦小的她就要承担家里的扫地、洗碗、洗衣等家务活。稍有不慎换来的就是打骂,因此饿肚子也成了常事。读书对她来说更是遥不可及。从小就养成了叛逆性格的杜某,经常爬墙翻窗逃跑,东躲西藏,以表达心中的不满。

1962年,杜某被养母送到了闽侯上街镇另一户陈姓人家当养女。在这里她虽然少了些打骂,但是白天要跟大人上山砍柴,下地干活,跟大人干一样的农活。因条件差,晚上她只能睡地板,与蚊子作伴。到上街后,她与以前一样多次出逃,但人生地不熟均被抓了回去。

生下4个子女离家出走

1965年,她与养父的儿子陈某河在长辈的默许之下生下了第一个孩子。直到1976年她先后生下了两男两女4个孩子,1977年他们办理了结婚证。

1977年底,杜某坐在门口看着4个孩子心生怨恨,潸然泪下。陈某河看见了,将其毒打了一顿。这次,杜某心灰意冷,喝农药自杀,幸好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养好身体后,她决心离家出走,于是趁着夜色独自一人顺着闽江往大山里走,一路经闽清、尤溪等地到了建宁县。

一路走一路讨饭,最终她被建宁县塔下造纸厂收留为勤杂工。后来工厂裁员,她又给当地一户人家当保姆,其间,她还捡了一个女婴当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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