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出轨老公欠巨债老婆要分担? 妇联召开会解难题

2014-09-16 10:17:5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9月16日讯 配偶一方向另一方借钱,是借还是不借?发现另一半欠债,该如何处理?夫妻之间谁来管钱更合适?不管是婚内还是离婚,债务和财产都是夫妻无法回避的大问题。针对这一婚姻关系中的难点问题,12日市妇联召开案例研讨会,请来基层妇联干部、婚姻咨询师和律师,就“夫妻债务”问题“对症下药”。

婚内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永泰县妇联和闽清县塔庄镇妇联干部都问到了婚内夫妻间借条问题。闽清的案例是,一对夫妻长期分居,丈夫做生意资金紧张,向妻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还款期到后,妻子要求丈夫归还,丈夫以借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且经营亏损无力还钱为由拒绝还款。“他们都分居好久了,这钱又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怎么就不能要回来?”基层妇干帮委屈的妻子抛出这个问题。

对此,市妇联援助律师刘新星认为,婚内夫妻间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对方要不要还款,要还多少,还得看借款的具体用途。“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经营的产业,就算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要共同承担,一方只能向另一方要回一半的钱。而如果借款是用于一方个人生活或经营的产业,所赚取的利润并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这笔债务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全额要回。上述分居多年夫妻的5万债务就属于这种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